网页设计中,LOGO的标准色设计可以用来调配恰当的背景配色体系、反白效果底色。在能够清晰表现LOGO细节的前提下制定LOGO最小的显示尺寸,并为LOGO制定一些特定条件下的配色、辅助色,方便制作Banner等用途。另外应注意文字与图案边缘应清晰,字与图案不宜交叠,还可考虑将淡印效果的LOGO图案作为背景时的排序方式。 网页中的LOGO设计不应只考虑在设计师高分辨率屏幕上的显示效果,应该考虑到网站整体发展到一个高度时进行相应推广活动所要求的效果,使其在应用其他媒体时,也能发挥充分的视觉效果。所以可以考虑LOGO在传真、报纸、杂志等纸介质上的单色效果、反白效果;在织物上的纺织效果;在车体上的油漆效果;制作徽章时的金属效果;甚至墙面立体的造型效果等。 通过有效的CIS导入,制定LOGO的使用规范,有助于在行动之初,就对未来发展方向有一定的把握。因此,在进行LOGO设计时,应遵循以下两个规范: 一、统一规范 在网站LOGO设计中极为强调统一原则。统一并不是反复某一种设计原理,应该是将其他的任何设计原理如主导性、从属性、相互关系、均衡、比例、反复、反衬、律动、对称、对比、借用、调和、变异等设计人员所熟知的各种原理,正确地应用于设计的完整表现。 构成LOGO要素的各部分,一般都具有一种共通性及差异性,这个差异性又称为独特性,或叫做变化,而统一是将多样性提炼为一个主要表现体,称为多样统一的原理。LOGO作为一个整体,对组成LOGO的各要素有支配其位置、大小等属性,精确把握对象的多样性并突出统一的支配性要素,是设计好网站LOGO的前提。 另外,网站LOGO设计所强调的辨别性及独特性,导致相关图案文字的设计也要和被标识体的 性质有适当的关联,并具备类似风格的造型。 二、品牌张力的把握 网站LOGO设计更应注重的是一种对事物张力的把握,在浓缩了文化、北京、对象、理念及各种设计原理的基调上,实现对象是最冲动的视觉体现。 在任何方面的张力不足的情况下,精心设计的LOGO常会因为不理解、不认同、不现实、不前卫、不艺术、不朴实等相互矛盾的理由而被用用户拒绝或为受众所排斥。所以恰到好处的理解用户及LOGO的应用对象,是少做无用功的正确选择。 1、标准名称的标准字体本身就是一种图形,无论方块文字还是拼音文字,都要通过造型来塑造字体审美形象。标准字体图形是企业识别标志的重要组成部分; 2、标准形象图形要适应并丰富标准字体图形,从而充分表现标准名称的语义指称含义; 3、标准形象图形与标准字体图形在造型构成、视觉感受、氛围渲染等方面,必须保持高度的统一。 由于具体应用的需要而导入的象征图形、吉祥物等,这些形象图形只能是辅助形体,不能混同于标准形象图形,也不能被列为企业识别标志整体构成的组成部分。 当然,规范既有正面的允准性规范,又有反面的禁忌性规范,正面规范具体说明怎么样操作,做到什么程度、具有约束和激励的作用。反面规范具体说明不该如何操作,具有警告和预防作用。从正反两个方面明确地加以具体的规范,有利于从根本上维护和保证企业识别LOGO和企业识别形象的识别统一性,有助于在应用操作过程中有效地避免企业识别标志和企业识别形象的走样、变形、混乱。 规范违例禁忌的关键,在于周密深入地调查研究企业识别LOGO和企业识别形象在应用操作过程中容易发生的错位,偏离。失误等现象及其原因,从而有针对性地作出相应的具体规范,这些错位、偏离、失误状况大体上有四种类型: 1、任意改变企业识别LOGO、专用品牌的标准名称、标准字体图形、标准形象图形、标准色彩、标准组合; 2、任意改变企业识别LOGO变体以及名称变体、字体图形变体、形象图形变体、色彩变体、组合变体; 3、任意改变标准名称和名称变体、标准字体图形和字体图形变体、标准形象图形和形象图形变体、标准色彩和色彩变体、标准组合和组合变体的专用标准编排格式和专用编排格式变体; 4、忽视应用操作条件的负面干扰,导致尽管操作规范化,反而造成了走样、变形、混乱的后果。 在进行网页设计同时,标志设计的规范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统一形象中,企业对外传达的是一种一致性,相信在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中,每个企业在各方面的统一将会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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